航空貨物運輸是一項成本高、風險高的復雜經濟活動。在保險公司投保時,提前適當分散和轉移經營風險,是防止和減少國際空運運輸事故損失的有效手段。同時利于托運人,收貨人有保障地獲得損失賠償。
可以說,國際空運運輸的發展壯大離不開航空運輸保險的發展。航空運輸需要航空保險,促進航空運輸,帶來自身發展。
1.航空保險。
航空保險是指以國際空運運輸相關的各種航空或地面損失為保險對象的各種保險的總稱。起初,航空保險由保險人的水險部門或意外險部門辦理。
隨著世界航空事業的快速發展,世界上所有大型保險公司都有獨立的航空保險部門,專門辦理各種航空保險。
這也是由航空保險的技術特點決定的,因為承保航空保險的保險人必須熟悉航空專業技術和航空法律知識。
航空保險的保險種類繁多,根據被保險人的不同,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以航空承運人為保險人的,包括機身保險、失去使用價值保險、乘客和行李法定責任保險、貨物和郵包法定責任保險、飛機第三方責任保險等。此外,還有附加保險、戰爭和罷工保險。
二、以機場所有人或者經營者為被保險人的,有機場所有人或者經營者的法定責任保險。
三是以飛機制造商為被保險人的,有產品責任險。此外,航空旅客和機組人員可以投保人身意外險。
一般情況下,航空保險只指航空運輸保險,習慣上航空運輸保險屬于內陸運輸保險。
在國際保險市場上,航空運輸保險通常在海上運輸保險單上附上航空條款。此外,還有所謂的“航空全險”條款。
換句話說,國際空運運輸保險有兩種基本保險:航空運輸責任險和國際空運運輸一切險。航空運輸保險原則上適用于陸空保險。但是,海上保險的,以海上保險條款和航空保險條款為補充。
航空運輸保險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保險責任范圍。包括火災、飛機碰撞、飛機失事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海上保險除不適合航空保險人外的所有危險造成的損失。
(2)除外責任。由于運輸延遲、貨物缺陷、氣候變化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以及戰爭造成的損失等其他責任,除不適合航空保險的人員外,都屬于航空保險的除外責任。
(3)承保期限。航空保險保險人的承保期限為:從保險標的交付運輸人到達目的地的交付時間,最多維持到達目的地后48小時。
(4)保險賠償。航空保險合同訂立后,如因保險事故導致保險財產損失,應立即向航空公司提交公證的賠償申請。保險人提出的任何賠償申請都應附上述申請的復印件和復印件,并提交給保險人進行檢查。一經核實,確實是保險人的責任,應當按照約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