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修訂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簡稱“新《固廢法》”)自9月1日起實施。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周宏春表示,此次全面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造決策安置的嚴峻任務,是依法推進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迫切需要,也是健全最嚴厲最緊密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準則和強化公共衛生法治確保的重要行動。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法規工作處擔任人介紹,新《固廢法》對我國進口固體廢物處理準則作出嚴峻調整,更嚴厲約束了固體廢物進口,加大了將固體廢物不合法輸入境內違法行為的處置力度,調整完善了不合法輸入境內固體廢物的退運和處置準則,更有力地確保了政府部分法律
周宏春介紹,在固體廢物進口處理方面,新《固廢法》不再劃分制止進口、約束進口和非約束進口三類固體廢物,國家將逐漸完結固體廢物零進口,制止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和處置,制止經我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
新《固廢法》大幅提升了將固體廢物不合法輸入境內以及經我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違法行為的處置起伏,前者從原規矩的罰款10萬元至100萬元調整為罰款50萬元至500萬元,后者從原規矩的罰款5萬元至50萬元調整為罰款50萬元至500萬元,罰款起伏最高提升了十倍,情節嚴峻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職責,違法者將承擔更重的法律職責、更高的違法本錢。
為了處理不合法輸入境內固體廢物退運和處置難的問題,新《固廢法》不再以“進口者不明”作為承運人承擔退運和處置職責的前提條件,規矩承運人對固體廢物的退運和處置與進口者承擔連帶職責。
“也就是說,如果進口者未實施固體廢物退運、處置要求的,海關能夠責令承運人承擔相關職責。此外,關于確屬無法退運的固體廢物,該法還規矩能夠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處理。”該擔任人說。
海關等相關職能部分在實施固體廢物處理過程中,如遇到以推遲、圍堵、停留法律人員等方法拒絕、阻撓監督檢查,或許在承受監督檢查時招搖撞騙的,新《固廢法》規矩由生態環境主管部分或許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處理職責的部分責令改正,處5萬元至20萬元的罰款;對直接擔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海關等部分的法律將遭到更好的法律確保。據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核算,今年前7個月,廣東省內海關緝私部分共立走私固體廢物刑事案件100宗,查證污油水、廢塑料、廢五金等固體廢物約98萬噸。
新《固廢法》實施將對廣大進出口企業產生較大影響,該擔任人提醒,相關進出口企業要了解掌握該法規矩和國家有關政策,及時調整進出口事務,做到遵法自律。一同,企業要細心核實進口貨品狀況,避免誤將境外“洋垃圾”輸入我國境內,從而遭受丟掉。
來源:海關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