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支持國內國際雙循環,推動實體經濟創新發展、優化升級。
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
一、進口關稅稅率
(一)最惠國稅率。
1.進口暫定稅率。
自2021年1月1日起對883項商品(不含關稅配額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其中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進口暫定稅率商品為874項,取消9項信息技術產品進口暫定稅率。
一是支持進口替代,提高部分商品進口關稅。為支持裝備制造業提高自主化水平,提高或取消噴氣織機、光通信用的玻璃毛細管等商品進口暫定稅率;為支持國內基礎產業加快發展,提高或取消藍寶石襯底、輪胎等商品的進口暫定稅率;對正丙醇等實施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的商品取消了進口暫定稅率。
二是降低國內亟需的高新技術設備及零部件、國內緊缺資源品以及部分優質原料等商品的進口關稅。如降低航空零部件的關稅,稅率從3%-20%下降至1%,其中對飛機發動機用傳動軸稅率從6%降至1%,據企業反映每年預計降低企業進口成本170萬元,有助于提升我國航空產業技術發展水平和促進國際技術合作。如降低了特殊患兒所需食品、部分抗癌藥和罕見病藥品原料、人工心臟瓣膜、生產新冠肺炎疫苗藥瓶所需的玻璃管、無水乳糖以及乳業加工設備及零件的關稅,將進一步減輕患者經濟負擔,改善人民生活品質。
三是加大生態環保支持力度,調整部分商品進口關稅。取消6項金屬廢碎料進口暫稅,縮小2項商品的暫稅適用范圍,取消再造煙草的進口暫定稅率。同時,降低柴油發動機排氣過濾及凈化裝置、廢氣再循環閥及用于生產聚酰胺的發酵液等部分環境產品關稅,繼續降低部分木材和紙制品進口暫定稅率,有助于改善空氣質量,保護生態環境。
2.信息技術產品最惠國稅率。
根據信息技術產品降稅協議安排,自2021年7月1日起,對176項信息技術產品實施第六步降稅,其中119項商品降低至零。
(二)關稅配額稅率。
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降低棉花配額外進口暫定稅率,按主流進口棉花均價計算,滑準稅稅率由13.7%降至10.7%左右。
(三)協定稅率。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訂的自貿協定或優惠貿易安排,2021年我國將對16個協定、27個國家或地區實施協定稅率。其中,自2021年1月1日起,對我國與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的雙邊貿易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的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其中,原產于蒙古的部分進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適用亞太貿易協定稅率,遵循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海關總署公告〔2018〕69號)。2021年7月1日起,按照我國與瑞士的雙邊貿易協定和亞太貿易協定規定,進一步降低有關協定稅率。同時,我國與毛里求斯自貿協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當最惠國稅率低于或等于協定稅率時,協定有規定的,按相關協定的規定執行;協定無規定的,二者從低適用。
(四)特惠稅率。
2021年繼續對與我建交并完成換文手續的其他最不發達國家實施特惠稅率,適用商品范圍和稅率維持不變。
二、出口關稅稅率
自2021年1月1日起繼續對鉻鐵等107項商品征收出口關稅,適用出口稅率或出口暫定稅率,征收商品范圍和稅率維持不變。
三、稅則稅目
為適應產業發展和科技進步需要,便利貿易管理和統計,同時規范執行《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一是增列大西洋鮭魚、甘蔗糖或甜菜糖的糖漿、黑茶、基因測序儀等商品稅目;二是拆分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不銹鋼平板軋材、發光二極管的燈管和燈泡稅目;三是修訂稀奶油、蕪菁、番木瓜、濾光鏡等貨品名稱、類注和章注;四是調整銀鯧、落葉松、花旗松、滑板等稅目位置。調整后,2021年稅則共包括8位稅目8580個。其中,新增58個,刪除27個,修改稅目名稱44個。
點擊下載:2021年進出口暫定稅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