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品分類?
在《商品名稱與編碼協調制度公約》的商品分類目錄體系下,海關根據《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國家分目注解》、海關總署發布的行政裁決和商品分類決定的規定,對進出口貨物編碼的活動作出規定。
商品分類是如何確定的?
根據貨物的接收和出口貨物的實際狀況,根據貨物的收發貨物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對出口和出口提前進行申報,貨物類別應根據貨物到達海關監管場所時的實際情況確定。另有法律、行政法規和海關總署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申報商品分類的責任主體是誰?
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海關要求,如實準確地申報進出口商品的名稱、規格和型號,對申報的進出口商品進行分類,確定相應的商品代碼。
什么是協調制度?
由國際海關合作理事會主持,1983年第61/62屆海關合作理事會會議通過了《協調制度公約》,于1988年1月1日正式實施。HarmonizedComodityNomenclatrueandCodingSystem,簡稱HS)是協調系統公約的附件。協調制度是目前國際貿易商品分類的標準語言,是一個完整、系統、通用的國際貿易商品分類體系。按類別、章節、品目、子目對國際貿易中的商品進行分類。共有21類協調制度,基本上按照社會生產的分工來區分,如農業、化工、紡織、冶金等。類分為97章,基本按商品的屬性或用途分類。
什么是預分類社會化服務?
1.什么是預分類?
根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預分類可分為非約束性預分類(即咨詢)和約束性預分類(對申請人和海關都有法律約束力)。
有約束力的預分類是指申請人在實際進出口之前以海關規定的書面形式向海關申請,并提供對貨物進行分類所需的資料,海關根據需要提供樣品,依法作出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分類決定。
非約束性預分類的辦理程序和權責類似于約束性預分類,但不具有法律效力。是方便進出口貨物經營單位或其代理人辦理海關手續的便民服務。
2.預分類社會化的定義
所謂預分類服務的社會化,是指根據《海關法》《關稅條例》和《分類管理條例》,經培訓和考核,確認單位及其報關人員的專業能力后,允許其報關企業為社會提供預分類操作和咨詢服務,并使其制度化。簡而言之,海關對報關企業進行考核,將原本由海關進行的進出口商品編碼分類的操作和咨詢工作交給通過考核的優秀報關企業,海關本身只履行程序性考核職能。
3.預分類社會化的目的
提高申報和分類的準確性,減少分類差異;
減少分類錯誤和差異引起的加工貿易手冊變更;
提高分類水平,加快通關速度;
減少海關事務,節約行政資源,降低執法風險;
4.進出口商品預分類單位資格獲取流程。
經海關總署預分類社會化領導小組培訓考核合格的報關企業,向當地報關協會索取并填寫《進出口貨物預分類單位申請表》;
經當地報關協會簽署意見后,經當地直屬海關關稅、監管、加拿大貿易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后,向中國報關協會提出是否授予進出口貨物預分類單位的推薦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