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見附件,以下簡稱“清單”)于2021年8月7日經國務院批準,現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公告發布前,已合法取得行政許可證和行政許可證決定的,有效期內可以依法繼續相關活動。
本公告發布前,已向原野生植物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的,由原野生植物主管部門繼續辦理審批手續,審批通過的行政許可證或決定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列表。
附件鏈接地址:
http://www.forestry.gov.cn/html/main/main_5461/20210908162324763265326/file/2021090816242195597567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