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某客戶有一批辦公家具,近五百多件,要出口至越南,FOB條款。因客戶無進出口經營權且家具中有部分產品屬于木制品,需要辦理商檢通關單,故委托我司代為處理FOB條款下2個40尺高柜貨物的裝船前自拖自報和后續的出口退稅事宜。
海運整柜出口辦公家具案例
一、案例流程
我司根據客戶提供的貨物信息,整理出需要做商檢的64件木制家具安排做通關單,因家具采用紙箱進行包裝,所以不需要進行熏蒸。商檢完成后,我司安排車隊提柜,裝箱。在得到裝箱數據后立刻制作相關單據進行報關,貨物順利進港。此外,目的港清關需要我方提供東盟產地證以便享受優惠稅率,操作人員在船開后就著手申請產地證。由于品名較多,辦理東盟產地證有官方規定,一份產地證上最多顯示20個品名,且一份產地證只能對應一個發票號,因此我司與越南收貨人溝通,建議將相似品名進行合并,減少到20個品名。但目的港清關需要顯示全部品名,所以我們又給出了第二個方案:按照不同發票號出產地證,這個方案需要越南當地的清關公司跟越南海關確認好可以實行。經過幾天的交涉,越南方面確認是可以的,最終我們將產地證辦出來寄給了越南。
二、業務總結
此票貨物因涉及東盟產地證,關系到收貨人在目的港清關時能否享受協定稅率,再加上兩國海關的規定不同,友情提醒廣大客戶在遇到這類情況時,一定要與國外提前確認好再出證,避免出現貨物在目的港因單證不符無法清關或無法享受協定稅率的情況,也可全程委托我司代理。如您有需求,歡迎來電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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