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物品與一般物品是完全不一樣的監管模式,假設依照一般的流程,費用要比普貨高,報關手續也稍微凌亂。
解讀個人物品出口流程
一、具體流程
1,客戶需求供應如下單證:
1)個人物品出口報關委托書(物主簽名,筆跡清楚,與護照簽字相符)
2)物品清單(閃現物品價值,此價值要與關封內貨品價值相符)
3)關封
4)自己正本護照
5)居住證
6)工作證
2,打包裝
依照客戶的要求,準時派出專業的打包人員進行現場包裝作業,嚴峻依照海關規定進行包裝,包裝后,當場填寫《出境物品裝箱清單》由物品主人簽字供認,簽字需與護照簽字相符。
客戶自己打包裝的話,需求供應包裝清單簽好貨主名字,并確保實踐貨品與清單相符并承當由此引起的職責。
1)電器、鋼琴、家具、陶瓷、工藝品等偏重或名貴、易碎類的物品建議用木箱包裝,并裝好填充物,以防擠壓受損。
2)日用品、書本等偏輕類物品用紙箱包裝;
3,持全套單證向海關申報,貨品進海關監管倉庫,裝箱,送港區
二、注意事項:
1)全部單證上的簽字要與護照簽字相符
2)關封內貨品金額要與清單的金額相符
3)實踐貨品要與所供應單證上所述貨品相符
4)出口貨必定要在全部海關手續完結后方可將正本護照交還給貨主,貨主方可離鏡
4,海關通關文件:
1)出國移民:護照、簽證、新購物品發票、具體物品清單、體積及分量清單
2)港、澳、臺同胞:臺胞證、學習或作業證明、物品發票、物品清單、體積及分量清單
3)外國人:護照、簽證、新購物品發票、作業證、居留證、具體物品清單、體積及分量清單
4)游覽購買商品(只限外籍人員):護照、簽證、報關委托書、具體貨品清單、發票、外匯兌換水單
5,目的港提貨
貨品到目的港后,當地署理公司會告訴貨主,辦理清關,到署理處交費,提貨,如收貨人在作業日3天之內未提貨,將會產生倉儲費,由收貨人自行負責。目的港清關護照有必要與起運港報關護照相一致,并帶著英文貨品清單。
千諾國際能夠幫助廣闊出國留學、移民人員及外國留學生、外籍在華作業人員、使館作業人員及家族辦理私人物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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