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生產汽車自動變速器的外資企業,為了配合展覽展示變速器在汽車上的使用,需要臨時進口或進口一輛汽車進來。展銷結束后如無銷貨將復運出境,請問臨時進口、臨時出口車輛進口時,能否不從指定整車進口口岸申報進境?
答:暫時進出口報關車輛不受國家汽車產業政策規定的進口指定口岸限制,可以從非進口口岸報關。報關車,經海關同意留在境內的臨時進出口汽車,必須轉關到整車進口指定口岸辦理進口手續。另外,整車出口不受整車進口岸的限制哦,對出口車沒有口岸限制。
二、企業在A地以報關方式暫時進口一臺儀器,現在要從B地出境,能否從B地報關?
A:企業可以從B地出境。根據所提問題,A地為報關貨物暫存地海關,復運出貨后,企業須持B地海關簽章的報關單到A地海關申請辦理臨時進出口報關貨物核銷手續。
三、以臨時進出口報關方式申報的貨物入境后,不需要繳稅嗎?
回答:沒有,在某些情況下仍然需要納稅。除《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內務部第392號命令)第42條第1款所列可暫時進出口的關稅免除范圍外,暫時進出口的貨物應當按照貨物納稅價格及其在國內停留時間與折舊時間的比例征收進口關稅。
4.企業申請臨時進出口報關手續,應向哪些海關提出申請?是否為企業所在地海關或貨物進境海關?
A:貨物臨時進出口報關的申請,應向主管地海關提出。海關是指在境內舉辦展覽會、交易會、會議和類似活動的海關或貨物進出境地海關。對按暫時進出口方式進出口的貨物,應當向進出境地海關申請。參加國內展會和類似活動的,應向展會或活動所在地海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