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代理進出口,很多人本能地認為是貨代。今天我就拋磚引玉來分析一下我理解的代理進出口。
一、純代理
也就是說,外貿代理進出口公司向工廠或生產小企業出口,但不提前支付資金,在外貿經營中不提供除單證、審單的必要工作。貨款到位后三個工作日內,只向工廠收取1%的貨款作為代理費。這種代理形式簡單,無風險。
二、服務代理
包括包裝貸款、預付款和提供訂單審查、證書等。這更為復雜。一般來說,代理費是根據其業務的性質收取的。南通地區的3%(付款總價),當然,如果業務風險較大,則應增加資金。同時,在預付款時需要擔保。此外,它類似于純代理。
三、買斷
也就是說,工廠通過外貿公司出口,每出口一美元,外貿公司以適當的匯率計算給工廠,而不收取工廠的代理費。其代理費實際上包含在適當的匯率中。由于出口有退稅,匯率一般遠高于外匯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