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交合同
對外貿易公司通過交易會等方式與國際采購商協商成交,簽訂合同后,由外貿分公司據以發出訂單通知書代替合同副本通知工廠,工廠作生產準備。
二、接受信用證
在國際貿易中通常采用信用證進行結算,一般慣例要等外商通過銀行寄出信用證后才能進行。簽訂合同時,要明確期限,到期不來,由外貿公司負責催收。
三、對外貿易公司的檢驗和備貨通知
開證后,外貿公司還會根據原來的合同條款對信用證進行審閱,審核后留下正本,以便將來交單要求付款,然后再把副本寄給工廠。廠方看到信用證后,正式安排生產。廠內生產準備完畢后,應填寫送貨單,并將產品送到外貿公司所屬倉庫。
四、外貿出口代理
外經貿公司倉庫接貨后,相關部門立即著手辦理出貨,包括租船、訂艙、商檢、投保保險、制單、報關等。
五,報關
由海關專職報關員填寫報關單,附具相關單證報請海關監督檢查,并通過繳稅后放行。
六、交單議付
對外貿易公司辦理上述手續,取得海運提單等單證后,連同信用證正本一起到中國銀行及其他外匯銀行請求議付。
七、結匯外匯銀行議付時,應按照外匯的當日購進價格,將匯兌差額匯入人民幣匯入匯兌單,扣取手續費等,劃付外貿公司。
八、在劃款外貿公司收到結匯后,扣除原先預付的裝運,保險,商檢費等費用及其代理費用后,應填寫《劃款結算單》,劃付本廠凈額。
在產品出口報關和財務方面進行退稅處理后,由委托企業按月、旬填寫“出口產品退稅申請表”,同時提供發貨票等相關證明(復印件),同時附上由企業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稅主管部門出具的《出口產品代理證明書》。
進廠財務科按外銷發票辦理,劃款通知單、退稅單等先后作相應會計分錄,并及時記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