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執行信用證的過程中,經常會碰到國外開來的信用證有各種各樣的問題,今天花點時間稍微總結一下,談談自己的切身感受。
一、信用證最遲裝運期怎么要求?
答:一般在預計裝船日后放2周,舉例,比如預計裝船日為:2016年12日10日,那么信用證上最好寫成2016年12月24日,如果國外收貨人對發運日期沒有非常嚴格的要求的話,都可以這么做。這樣可以避免因特殊原因趕不上預計裝船日而造成改證和由此帶來的改證費用以及因等待改證結果而延誤了下一班船期。
二、信用證有效期如何規定?
答:如果你們是開證申請人,且信用證規定的最晚裝船期是6月15日,那么,信用證的有效期一般為交單期后一兩天,比如:你們規定有交單期為提單日后15天,那么,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可以規定為7月1日或2日、3日皆可——因為,如果受益人在6月15日裝運,那么根據信用證規定的15天的交單期,則受益人最遲必須在6月30日交單,那么,信用證的有效期為7月1日、2日、3日都可以,即所謂信用證的有效期是受益人交單所不能夠逾越的日期,既然6月30日已經是規定最遲交單期,,則之后7月1日、2日、3日再交單都不符合信用證的規定;如果你們沒有規定交單期,則可以將信用證的有效期放寬到7月7日或8、9、10日皆可,即在沒有規定交單期的情況下,受益人最遲不能夠遲于提單日后21天交單,即受益人最遲應該在7月6日交單。因為,信用證的交單期時間給得再長也沒有意義
三、 信用證不符點怎么收費?
答:信用證改正費用按照不符點算,不符點不是按照不符點的個數計算,是按交單的次數算,一筆單據中只要有不符點,就要被扣不符點費,金額按信用證中的規定,信用證其中有一條一般會規定改證費用是多少,并說明由賣方支付,一般在50美圓左右。
四、信用證上為什么單據會有不符點?
答:因為信用證項下付款是以單證相符為條件,單據的準確程度決定了出口貨款的順利收回與否,而在實務中,能以正點單據索回貨款在整個信用證交易中僅能占到幾成。前一段時間,國外作過一次調查,結果表示,70%-80%的單據在第一次交單時存在不符點,鮮有信用證項下一交單就可正點出單的。
五、保兌信用證,一般是什么情況下才需要的?
答:1.是開證行所在國家經濟動蕩,開證行有倒閉破產的危險
2.開證行本身資信不好,或者實力差
六、 信用證付款方式下不適合走空運,原因有哪些?
答:1、空運時間較短,貨物很快到達機場,收貨人不需要銀行轉交過來的單據,就可以憑自己的收貨人身份在機場辦理進口提貨手續。
2、貨物提到手后,收貨人完全可以找理由拒付銀行之后轉過來的單據,貨款回收風險極大。
綜述:這個空運運輸方式只在國內發貨人完全信任國外收貨人的情況下才會使用的,國內外如果只是一般合作關系,慎用。
七、分兩次(2Lots)給償付行寄單據,這是什么原因?
答:ALLDOCUMENTSTOBEDESPATCHEDTOHATTONNATIONALBANKPLC.,
NUGEGODABRANCH,181,HIGHLEVELROAD,NUGEGODA,SRILANKA,
INTWOLOTSBYCOURIER.
因為國外客戶擔心快遞寄了會丟失,為了保險起見,分成2份來寄。
BENEFICIARYTOSENDASETOFCOPYDOCUMENTSTOAPPLICANTWITHIN07DAYSFROMTHEDATEOF(建議改成BENEFICIARYTOSENDASETOFCOPYDOCUMENTSTOAPPLICANTWITHIN14DAYSFROMTHEDATEOF,因為貨代現在出提單,然后寄到我們手里,大約需要1周時間,這樣我們在7天內是不能保證可以給國外寄出全套單據的copy件的。)
SHIPMENT,BYCOURIER.BENEFICIARYSCERTIFICATETOTHISEFFECTALONGWITHTHECOURIERRECEIPTTOACCOMPANYORIGINALDOCUMENTS.
WITHIN15DAYSAFTERSHIPMENTDATE(建議改成WITHIN21DAYSAFTERSHIPMENTDATE,由于上面的原因再加上下面的原因:我們向我們的銀行交單,我們的銀行收到單據后會審核單據,然后給出修改意見,銀行大概的工作日3-4個工作日,然后我們再次修改交單,可能需要1-3個工作日,有些特殊單證辦理也是需要時間的,如果規定在21天內交單相對來說把握性會大寫。)
ASALLBANKCHARGESOUTSIDESRILANKAINCLUDINGREIMBURSINGCHARGESAREFORTHEACCOUNTOFAPPLICANT(一般情況下,如果國外買家沒有特別反對,可以讓其信用證這么開,這樣節省賣方產生的銀行費用。)
八、然后再說一下什么叫可轉讓信用證?
答:可轉讓信用證指開證行在信用證內明確注明有”可轉讓”字樣,授權其收益人可以要求該證證的指定兌現銀行作為”轉證行”,或當信用證是自由議付時,可以要求該證中特別授權的轉證行,將該證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一個或數個新的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證.
貿易中采用可轉讓信用證多時處于以下原因:進口商委托中間商采購商品,但后者不想泄露其貿易關系和所的利潤,又想減輕另開新證所需的押金及費用負擔;或者是進口商向國外一家大公司訂購大宗商品,而后者須由其分散在各口岸的分號或聯號來分頭交貨.對于進口商來說,信用證可轉讓比不可轉讓時風險要大,因為在可轉讓信用證下,進口商只是與中間商打交道,并不了解實際的供貨商的情況,只要中間商能夠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開證行就得按期付款,即使是遠期信用證,但貨到以后發現了貨物不符合規定,開證行也不能拒付,所以,進口商在業務中一應當慎開可轉讓信用證。
九、什么叫背對背信用證?
答:這種信用證又被稱為從屬信用證或轉開信用證,開出對背信用證的銀行也被稱為第二開證行。對背信用證的受益人可以是國外的,也可以是國內的,對背信用證開證銀行只能根據不可撤銷信用證來開立。對背信用證的開立通常是中間商轉售他人貨物,從中圖利,或兩國不能直接辦理進出口貿易時,通過第三人以此方式來溝通貿易。
對背信用證的內容除開證人、受益人、金額、單位、裝運期限、有效期限等可變動外,其他條款一般與原證相同。由于對背信用證的條款修改時,新開證人需要得到原開證人和開證行的同意,所以受益人使用對背信用證時必須慎重。
十、對背信用證中常見的變動:
1、受益人是直接供貨人
2、開證申請人是原證受益人
3、金額單價減少
4、裝運有效期縮短
5、如果中間商不愿意露出供貨人名稱,可規定提單貨運人或發票以外的其他單據做成中立人或第三者的名稱,以免透露實際供貨人的名稱
十一、可裝讓信用證和背對背信用證的區別?
答:背對背信用證(BacktoBackCredit)是指受益人以原證為抵押,要求銀行以原證為基礎,另開立一張內容相似的信用證。背對背信用證通常由中間商申請開上給實際供貨商。背對背信用證的使用方式與可轉讓信用證相似,所不同的是原證開證行并未授權受益人轉讓,因而也不對新證負責。背對背信用證的受益人可以是國外的,也可以是國內的。
可轉讓信用證是指:信用證上注有"Transferable",受益人有權將信用證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一個或數個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使用。可轉讓信用證的受益人一般是中間商,第二受益人則是實際供貨商。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證中的授權銀行(轉讓行),向第二受益人開出新證,新證由原開證行承擔付款責任。原證條款不變,但其中信用證金額、商品單價可以減少,有效期和裝運期可以提前,投保比例可以增加,申請人可以變成原受益人。可轉讓信用證只能轉讓一次,即第二受益人不能再轉讓給新的受益人。在使用過程中,當第二受益人向轉讓行交單后,第一受益人有權以自己的發票和匯票替換第二證受益人的發票和匯票,以取得原證和新證之間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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