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航空運輸費用的詳解講解,不清楚的來了解!
一、聲明價值費用(ValuationCharges)類似于海運或鐵路運輸的承運人,要求航空公司將其對貨方的責任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內,以限制運營風險。
華沙公約對因空運承運人自身過失或故意引起的貨物滅失,規定了對損壞或延誤的最高責任限額,一般理解為每公斤20美元,即每公斤9.07英鎊或其他等值貨幣。如貨值超過上述數值,則須由航空運輸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承運人應收取聲明價值費。若造成額外損失,承運人對超出部分不予賠償。
申報價值是指貨物整體上的價值,貨物的某一部分不得申報價值。說明按貨物實際毛重收取價值費,計算公式如下:
申報價值費用=(物價值-貨物總重量×20美元/公斤)×申報價值費率。
陳述價值費用的比率一般是0.5%。多數航空公司在設定申報價值費率的同時,還對申報價值收費設定了最低要求。若按上述公式計算的申報價值費用低于航空公司的最低標準,則該航空托運人應按航空公司的最低標準繳納申報價值費用。
其他附加費用包括制單費、貨到付款附加費、提貨費等,通常只在承運人、空運代理或中央托運人提供服務時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