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個外貿人來說,在收到定單或者送樣時,貨品的選擇通常是國際航空運輸和國際快遞,那么這兩者有什么不同呢?只是運輸方式不同那么簡單嗎?
一、對象不同
45公斤以下的小批量商品一般采用國際快遞,45公斤以上的商品一般采用國際空運。
二、運輸主體不同
主要由EMS、DHL、UPS、FedEx等快遞公司運送國際快遞。
國航、新加坡航空、深圳航空、美國西北航空等主要航空公司均為國際航空運輸主體。貨物通過航空公司運送到指定目的地。
三、服務內容不同
國際快遞員:快遞員,快遞員,報關,報關,包裹發送。
國際航空運輸:托運人將貨物運送至機場,由收貨人或代理的收貨人在機場倉庫自提,清關,提貨等一系列的流程。要注意的是,關稅環節兩種物流形式均未涵蓋。
四、時效不同
國際性快件:一般3-5天為時效。
國際航空:在航班正常、艙位安排順利的情況下,一天內直飛;如要轉機,通常需要2-4天。有三個因素影響了時效的速度:
①運輸企業的效益與實力;
②機場航班時刻表;
③目的地通關速度。
五、每份文件的要求不一樣
一般情況下,多個貨物一起報關,走快件通道,只要一張發票就可以了,但是特殊貨物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文件。
航空運輸:需提供代理報關委托書,出口報關單,發票,箱單,產地證等證件,缺一不可。
六、索賠方式不同
收件人如果發現有破損的包裝、少件的情況,可以拒絕簽收。在發貨人收到貨物后的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發貨人和托運目的地國的快遞公司提出索賠申請。
在國際航空運輸中,如果出現貨物損壞或丟失,首先要追查到底是承運人還是代理責任,再根據總運單上的條款、分運單上的條款和根據貨物的計費重量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