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貨主的詢價:
有一些信息應該詢問貨主,例如:
目的地(最好了解港口的英文拼寫和國家,三字代碼);
起運港:如天津、上海、廣州等;
毛重和體積:體積重量除以0.006以外,體積乘以167
d、詢問出運時間或能夠送貨大概時間,以考慮配班航班,對航程有無特殊要求,如是否要直達航班等;
預付還是到付運費,是否為門到門(如需提供收貨人詳細地址);
貨名:是不是危險品,要不要商檢,要做磁鐵檢驗,有些化工品要提供非危品和化工品的鑒定(原件)。
2.接受貨主的委托:
收到貨主托單后,仔細核對托單,主要是核對基本資料是否完整;確認取貨時間和方式以及保險金額。
3.訂艙:
委托書是一種形式,在制作單據時,應最大限度地保證原始托單資料的正確性、一致性,以減少后續程序中對一般托單的更改,一般托運人、收貨人(名稱、地址、電話等)及品名要正確填寫;將委托書傳真給代理商,并確認是否收到,如有特殊要求,再叮囑一遍,并取得進倉圖。
4.進倉:
客戶自行送到機場時,一般要提前將倉單傳遞給客戶,通知進倉號碼及地址,隨貨單須通知承運人。
5.報關:
掌握進出口貨物報關所需資料;填寫相應的裝箱單、發票、所顯示的毛重、件數、包裝種類、金額、體積、審核報關單是否正確(單證一致)。特別提及諸暨的出口單位,報關單上"指運港"一欄,若不能顯示為港口,而只能跳出國境,則必須在報關單上的"標記號及備注"欄加上"指運港"一欄,否則會影響到退稅;顯示報關單所列貨物的"中文品名",特別要注意跟蹤報關單"欄加上"指運港"一欄,否則會影響到報關單的"中文品名"。
6.確認和修改提單:
與客戶確認提單所顯示的內容,應與產品名稱相符。
7.簽章:
報關放行后,承運方將分單分單、主單等信息,按照主單和分單的資料,對提單進行傳真和復印。
8.費用結算:
將應收應付明細錄入發生的費用后,到"運費確認單"界面打印傳真費清單,確認回傳、發票結算(現金、托收、月結、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