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代公司|做進口貨代必須要熟悉的基本外貿常識
FOB(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
譯法是裝運港上交貨,指賣方將貨物在裝運港交至買方指定的船上。根據國際商會的FOB解釋:
出賣人基本義務:
(1)辦理出口通關手續,并承擔將貨物運往裝運港船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2)按照港口慣例,在商定的裝運期和裝運港,將貨物裝運至買方指定的船上,并將已裝運的通知發給買方。
(3)向買方提供約定的各種單據或相應的電子資料(EDI)。
買受人的基本義務
(1)按本合同規定,按時租妥并至約定的裝運港運輸貨物,支付運費,通知賣方船名及到港裝貨日期。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所發生的各種費用以及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3)根據合同規定接受單據或相應的電子資料并支付貸款。
FOB術語變形
(1)FOB班輪條件(FOBLinerTerms)是指裝貨費用按班輪處理,也就是說,賣方不承擔裝運FOB交易的貨物,而不是說FOB交易的貨物必須用班輪裝運。至于誰來承擔裝貨費,就看買方租船時采用的租船條件了。
(2)FOB吊鉤下交貨(FOBUnderTackle)賣方僅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船舶的吊鉤上,賣方不承擔以后的裝運費用。
(3)FOB理艙(FOBStowed)為使在船上的貨物得到適當放置和合理分配,裝船后需要墊隔和整理,即為“理艙”,賣方須承擔理艙費。
(4)FOB平艙(FOBTrimmed)貨物裝船后,為保證船舶承受的壓力平衡和航行安全,對裝載在船艙內的散貨,需要調平和調平,賣方須承擔這一費用。
CFR(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
翻譯為成本加運費,指賣方負擔裝運到約定目的港所需的費用和運費,而在這里價格等于FOB價。
出賣人基本義務:
(1)提供合同中規定的租借艙位和支付運費,及時在裝運港裝船,并于裝船后向買方發出全部已裝船通知。
(2)辦理出口結關手續,并承擔貨物在裝運港到達船舷和在裝運港到達船上所需要的一切風險。
(3)按合同規定提供相關文件或相應的電子資料。
買受人的基本義務
(1)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跨過船舷的損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于裝船后發生事故所引起的額外費用。
(2)在合同規定的目的港接收貨物,并辦理進口通關手續,并繳付進口稅。
(3)受領方提供的各種單證或相應的電子資料和按合同規定支付款項。